2018年5月18日,我所孙勇律师作为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宁阳农商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董大利律师、靳元鑫律师对股东大会全程进行了律师见证。
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第一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由宁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来。孙勇律师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并多次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开展金融法律知识培训,对该行风险控制和规范经营起到了良好作用。我所多年来致力于服务政府、企事业单位,多家金融机构,在业内有着良好的业绩及声誉。